温城院行政〔2016〕34号
关于给予郭志翔等5位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
各分院,各部门:
外语外贸学院郭志翔(学号10303517102),外语外贸学院吴旭东(学号13308023229),管理学院陈跃川(学号12305523105),管理学院贺凯(学号11305513311),信息工程学院钟玉康(学号1330365313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且未办理任何手续,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温城院教〔2010〕174号)第三十六条第五款规定和所在学院意见,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郭志翔等5位同学退学处理。请做好相关工作。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2016年5月17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印发 |
温城院行政〔2016〕34号:关于给予郭志翔等5位同学退学处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