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学生处来源:时间:2017-03-08 14:31:16
为了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和学生之间的联系,促进辅导员思想政治工作职责的回归,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院决定对“辅导员与学生谈心谈话”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谈心谈话对象:各辅导员所负责的学生(包括但不限于)
二、谈心谈话具体要求:
1、原则上辅导员每天保证至少1小时与学生谈心谈话,如某几天临时有事,应于后几天多谈补上,时间不超过1个星期。一学年累计不少于150人次谈话,且有记录;
2、辅导员谈心谈话的对象分类,如:贫困生、心理问题学生、学业预警学生等由学院自主把握,日常记录本检查由学院执行,学工部负责临时抽查和定期检查;
3、谈心谈话中发现的特殊问题学生,应建立档案(模板由学生处统一提供),以利于存档和工作变动时交接
4、谈话形式分集体谈话和单独谈话两种,集体谈话每次不超过6人,采用面对面方式,一学年集体谈话总人次不超过40人次(可以多谈,但最多计40人次);单独谈话方式可有如下几种:面对面谈话;微信、QQ等网络平台谈话;电话谈话,其中面对面谈话的总人次数应占单独谈话总人次数的2/3及以上;
20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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