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研处来源:时间:2018-03-12 16:37:23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商学院科研项目、论文及著作资助办法》(温商院行政〔2017〕14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7年度科研项目、论文及著作资助申请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资助标准
(一)纵向科研项目资助
纵向科研项目上级拨款经费不足的,学院按照项目级别和实际需要给予资助。除各级各类项目批准部门的要求配套比例和额度外,其它课题资助如下:
1.国家级科研项目:按照到账金额的1:1比例资助,但最多不超过40万。资助经费按理工类65%和35%,文科类按80%和20%分别划拨给项目组和所在学院(或科研机构)。
2.省、部级科研项目:按照项目学科属性给予资助。理工类项目资助额度为6万元,青年项目按80%资助。文科类项目资助额度为4万元,青年项目按80%资助。
3.厅局级科研项目:资助额度为3000元。
(二)发表论文资助
1.资助条件
对于科研项目承诺的论文和引进人才协议承诺的论文不予资助,只资助超出项目承诺和协议承诺并且从未获得过资助的论文。论文均须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为我校教师,且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温州商学院”(英译名“Wenzhou Business College”)。
2.资助标准
(1)权威论文:资助额度为5000元。
(2)一级论文:资助额度为3500元。
(3)二级A论文:资助额度为2000元。
(4)二级B论文:资助额度为1000元。
(三)学术专著
1.资助条件
(1)学术著作(应突出学术性)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温州商学院”(英译名“Wenzhou Business College”),第一(独立)作者必须为我校教师。
(2)学术专著必须立论正确、观点新颖、分析透彻、语言畅达、逻辑清晰,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实践意义。
(3)获资助出版的著作,须在扉页处明确标示“本书受温州商学院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的字样。
2.资助额度
(1)学术专著的资助额度为出版经费(以出版社出具发票为准)的1/2,但最高不超过1.5万元。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校对部分优秀的A级学术著作适当提高资助额度。
(2)原则上对项目及引进人才承诺的专著不予资助,但项目经费不足以资助出版专著,需要自筹经费的情况下,著作人提出资助申请,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资助额度。
3.下列情况不在出版资助范围之列:
(1)工具书等;
(2)教材、教学或考试辅导性书籍、业务知识的普及读物;
(3)其它不符合资助项目的成果。
二、资助申请流程
(一)请欲申请资助的老师提交资助申请表(附件一)纸质版一式两份交由本学院科研秘书初审,并提交申请表(附件一)与资助汇总表电子版(附件二)。
(二)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18年3月23日前完成申请材料汇总工作,并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科研处组织专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给予资助及资助金额的初步意见,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四)科研项目、论文和专著获得学校资助后,科研项目负责人和论文第一作者要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合理报销相关费用。论文和专著的资助只能用参加学术会议和论文版面费的发票来报销。
其他未尽事宜,请以温商院行政〔2017〕147号文件为准。
科研处联系人:秦治霞;
联系方式:座机86599815;手机短号678281;邮箱wzbckyc@163.com。
科研处
2018年3月10日
附件2-2017年科研项目、论文及著作资助汇总表
温商院行政〔2017〕147号:关于修订《 温州商学院科研项目、论文及著作资助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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