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研处来源:时间:2017-11-17 15:12:57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号)的精神,对照《温州商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升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调动我校教师深度参与创新创业教育,适配国家和浙江省对创业学院评估的要求,强化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现面向我校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创业导师工开展2017年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以国家、省和我校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对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进行专项研究,目的是解决我校创新创业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水平。立项重点资助能对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产生实际促进作用的应用性研究。
二、申报条件
面向我校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创业导师,鼓励教学和管理一线人员,创业导师和中青年骨干积极申报。每一个项目的负责人限一人,负责人同一年限报一项目。
三、立项形式和资助标准
立项的课题都是一般课题,经评审择优录取,资助标准为每项0.5万元。(计划立项4-6项)
四、参考指南
根据当前我校创新创业类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列出以下参考选题(也可自由选题),申报者可以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
1、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建设研究;
2、创新创业生态建设探索研究;
3、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研究——以**专业为例;
4、专业课程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研究——以**课程为例;
5、创客空间建设和管理机制研究;
6、创新创业课程教学方法改革探索与实践。
7、科创融合的路径分析。
五、研究周期
项目自批准设立起,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六、结题要求
发表2b及以上论文一篇,或三级论文2篇。
七、申报截至时间
请各学院、各部门组织教师认真填写《附件1.2017年温州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2017年温州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汇总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附件1》纸质版一式2份于2017年11月24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1-206,同时发送《附件1》和《附件2》电子稿至邮箱:wzbckyc@163.com。
联系人:秦治霞,电话779815,短号678281.
科研处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1-2017年温州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附件2-2017年温州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汇总表
上一篇:
没有了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