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委组织部来源:党委组织部时间:2018-09-14 14:13:58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浙组通〔2018〕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不断提升学校党建工作质量,随时做好迎接上级入校调研督导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校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自查内容
    逐一对照6月4日学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周东书记传达《浙江省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所明确的五个方面22项重点任务,逐项了解进展情况。
    二、自查要点
    1.各级党组织是否已按照《浙江省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完成制定(修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议事决策规则,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学院重要事项的决定权。
    2.各级党组织书记是否已完成制定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进度进行自查。
    3.教工党支部书记是否原则上由所在部门(单位)行政副职及以上人员担任,教师党支部配备“双带头人”支部书记情况。各级党组织书记为基层党员上专题党课情况。
    4.培育大学生学“习”小组情况 (学“习”小组工作计划、学习情况是否有记录),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情况,学生党员发展指标完成情况。
    5.是否建立所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及落实情况。
    6.领导干部“四个一”联系制度落实情况。联系党支部、联系高层次人才、联系学生寝室、为基层党员讲党课等工作记录是否完整。
    7.是否大力推动基层党建创新,深化党建“双百示范”工程,打造一院一品。进一步建好党员先锋岗、示范区,打造一批示范性“党员之家”。
    三、相关要求
    请各党组织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自查,坚持问题导向,查漏补缺,做到摸清底数、找准问题、精准施策,对尚未完成的任务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进度表、责任人,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请各级党组织于9月25日前将自查的情况报送至党委工作部。
    联系人:欧博,联系电话:86596870,邮箱:wzbcdw@163.com

党委工作部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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