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委组织部来源:时间:2018-05-08 10:23:0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
    各学院要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对他们进行一次党员意识教育,进一步增强他们的使命感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号召他们团结和带领全体毕业生文明离校,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审核、归档和管理
    1.认真做好毕业生中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党建材料归档工作,根据各类人员党建材料清单装入《温州商学院党员档案袋》,密封加盖所在党组织印章后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2.在归档过程中,若发现漏盖党组织印章或签名的,应补章、补签。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毕业生党员原则上离校时要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出。各学院要在毕业生离校后及时登陆全国党员管理系统,将党员的组织关系按照操作流程转出。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还需同时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具体流程如下:
    1.省内转接组织关系
    (1)由学院统一安排时间通过全国党员管理系统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2)办理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本人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到接收的基层党委办理党员档案审核等手续,并请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在系统内接转组织关系。
    (3)各学院要密切注意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否在系统内办理了接转手续,在快到有效期的前十天拔打对方审批党组织的组织联系人电话(在“系统组织关系转接”的“未结办工作”的“操作”栏下点击“查看”,在“组织转接跟踪”可查看对未审批党组织及联系人电话),请对方办理接转手续。若毕业生党员未到接收党组织报到的,要催促毕业生党员在规定时间报到,并做好批评教育。
    2.省外转接组织关系
    (1)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开具纸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本人要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凭介绍信到组织关系目的地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手续办好后应及时将介绍信回执交回或请组织关系目的地党组织寄回原所在党组织。
    3.毕业生党员在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前,应事先联系好组织关系目的地党组织
    (1)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单位建有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2)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四、相关要求和说明
    1.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召开毕业生党员大会,向毕业生党员讲清楚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的重要性和办理的时效期限,督促其及时到新的党组织报到,并做好省外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单的接收存档工作。要注意留存毕业生党员的多种联系方式,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及时跟踪,对于超出组织关系转接时限仍没有落实组织关系的要及时联系,确保每一个党员转出组织关系的落实,防止“失联党员”、“口袋党员”和“空挂党员”。
    2.对所去的工作单位不详,工作单位所在的省、市、县的单位的隶属关系不清楚的,或由于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或其他情况不能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的情况,党员本人应及时告知所在学院,学院在系统内撤销组织关系转出,开出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应按规定程序,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3.根据党员实际,认真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信息的统计工作。各学院于5月18日前填写《2018届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登记表》(附件2)和《2018届毕业生党员暂缓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附件3),交学校党委组织部1-305审核,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zbcdw@163.com

    附件:1.温州商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表   
          2.温州商学院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 
          3.温州商学院2018届毕业生党员暂缓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常见问答(学生)
中共温州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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