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商学院2017年度“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委宣传部来源:党委宣传部时间:2018-03-19 14:12:24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我校新闻报道工作,加强宣传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学生宣传队伍,加强舆论监督,在全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决定举行2017年度“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一)参评材料范围:所递交的材料中新闻作品应发生在各学院、部门,并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刊发在校内外各级媒体上。
    (二)评选时间:2018年3月中旬,4月中旬公布评选结果。
    二、评选机构:
    学校成立活动组织评选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温州商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专家和师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审议和评选。
    三、评选范围:
    (一)“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校教职工,学生。
    (二)“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校各学院、部门。
    四、“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和“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一)“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当年度校内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过新闻报道;新闻报道受到全校师生及社会广泛关注;对我校新闻宣传工作做出过重要贡献。
    (二)“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宣传报道成绩显著,热心于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能积极撰写新闻报道,录用率高。
    五、活动要求:
    (一)请各单位充分认识温州商学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和“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本文件的落实,保障评选活动取得成效。
    (二)请各单位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各学院、部门推荐人数一般为1-2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各学院、部门推荐个数一般为1名;
    (三)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附后),推荐表及事迹材料请于3月26日前送至学校办公室新闻宣传中心(1-306)。联系人:叶林节 电话:0577-86599987。
    希望各学院、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次评选的组织推报。

附件1:温州商学院2017年度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2:温州商学院2017年度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温州商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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