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校党委组织部来源:学校党委组织部时间:2018-01-16 08:18:57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好2017年度高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浙教工委办〔2018〕1号)、《2017年度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温组发〔2018〕3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度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 工作思路
    坚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有关规定为依据,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结合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师生党员践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紧密联系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1、学校、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员)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所在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所属党支部的民主评议会议。
    2、行政职能部门(教辅)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与所属党支部的民主评议会议合并召开。
    3、普通师生党员都要参加所属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党员民主评议会。对外出党员,所属党组织应提前通知其本人按期返回参加民主评议。对确实不能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的,应由其本人寄回民主评议有关材料,由他人代读,参加评议。
    二、工作内容
    (一)学校、学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1、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严格落实“四必谈”。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紧扣主题,重点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尤其是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对党忠诚老实、担当负责、纠正“四风”不止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等方面查摆问题,特别是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十种情况”,查找“四风”突出问题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问题意识,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联系违纪违法反面典型、联系巡视巡查和高校基层党建督查发现问题、联系高校重要工作案例,逐条查找梳理,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具体地进行党性分析。
    2、民主生活会上,党委班子成员全程参加联系(分管)单位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民主生活会期间,领导干部不安排出差、出访。非党员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3、民主生活会后,领导干部要针对党员干部群众反映和会上帮忙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汇总和会议纪要等三份材料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结合“牢记使命当先锋”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支部为单位,重点做好学习教育、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查找问题、民主评议、整改落实等工作环节。每位党员要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开展“五看五查”,即看理想信念,查是否做到“四个自信”,是否存在信仰缺乏、信念缺失、精神缺钙等问题;看纪律规矩,查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否做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看工作作风,查是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看组织观念,查是否认真参加组织生活,是否坚持请示报告制度;看责任担当,查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是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的比例一般掌握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正式党员总数的10%左右。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定档。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征求意见环节。学校领导班子在全校范围征求意见,学院领导班子在本学院范围内征求意见,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听取师生代表意见和建议。
    2、要围绕主题,针对问题,对照意见建议,认真撰写学校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
    3、各单位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8年1月24日(周三)前完成,并报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材料(会议方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情况汇总、会议纪要)以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材料(详见附件1、2、3、4、7)到校党委组织部1-305。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登记表中自我鉴定栏需本人签名),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79439146@qq.com
    附件:
    1.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附件2:民主评议优秀党员登记表   
    3.附件3: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   
    4.附件4: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5.附件5:民主评议党员党内测评表    
    6.附件6:民主评议党员群众测评表    
    7.附件7: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8.附件8: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好2017年度高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9.附件9:关于印发《2017年度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温州商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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