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温州商学院党建特色品牌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校党委组织部来源:学校党委组织部时间:2017-06-29 07:43:0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校基层党建全面落实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浙教工委〔2016〕18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总结我校党建创新经验和特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同时深化学校已有党建品牌的内涵建设,培育和凝练一批学校党建特色品牌,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温州商学院党建特色品牌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品牌凝练,易懂易记。有鲜明的品牌名称。品牌名称涵盖主题内涵,突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特色,简短有力。
      2.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要立足我校实际,紧扣时代脉搏,聚焦当前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党建品牌创建要体现“服务学校、服务师生、服务社会”这一内涵,充分反映党支部活动和基层党组织生活的内容、举措、做法和经验。
      3.注重创新,富有实效。要精心设计,勇于创新,内涵丰富,具有较强的实践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4.党员欢迎,便于推广。要吸引力强,社会关注度、师生认可度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具有可推广价值。
      二、立项流程
     
1.单位推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1-3个。
      2.立项培育。校党委组织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评选,遴选出5个党建特色品牌立项项目。每个项目给予3000元的经费支持。立项时拨付40%培育经费,其余经费待通过结题、验收拨付。
      3.项目验收。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起始时间自公布立项项目之日计算),项目验收事宜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温州商学院党建特色品牌项目创建申报表》(见附件),附申报方案(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于9月30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1-305(电子版发送到179439146@qq.com)。联系人:李玉智,内线:776870。

       附件:温州商学院党建特色品牌项目创建申报书

温州商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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