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温州商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校组织部来源:学校组织部时间:2017-01-04 15:51:27

各党总支: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6年度温州商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一)参评对象: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我校的教职工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我校从事党务工作的教职工;优秀教师的评选对象为学校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在岗教职工;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学校管理和服务岗位的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参照学校相关文件(附件1和附件2),
    (三)各党总支推荐的候选人要充分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并注重向一线倾斜。2014年以来曾获得过以上荣誉的个人,一般不再参加该获评项目的推荐。
    二、评选名额
    (一)优秀共产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
    (二)优秀教师1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5名(已评上本年度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不再重复参评)。
    三、推荐办法与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党总支根据教职工综合表现,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或党的总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并将相应的推荐表及支撑材料报学校组织部1-305。
    具体推荐办法:
    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推选1-2名,行政党总支推选6名;
    2.优秀教师: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推选1-3名(含基础教学部);
    3.优秀教育工作者: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推选1名,行政党总支推选3名;
    4.各类推荐人选为1人以上的,请予以排序。
    (二)学校评审:由学校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推选人员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师生反映、业绩情况和典型事迹等方面的材料。(如遇四项荣誉推荐人选不平衡情况,学校评审小组保留统筹调配权。)
    (三)全校公示。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按类别报送对应的推荐表((见附件3))、5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1月10日(周二)前报送学校组织部1-30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9439146@qq.com(联系人:李玉智,联系电话:776870)。


    附件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创新党支部、优秀教师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评选办法》(党委〔2008〕10号)附件1下载
       2.《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党委〔2010〕9号) 附件2下载
       3.各类申报表附件3下载


温州商学院组织部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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