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各学院创业就业工作指导站的通知

作者:创业学院(就业处)来源:创业学院(就业处)时间:2018-03-13 09:59:40

各部门,学院: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落实创新驱动国家战略,加快建设创业型国际化商学院,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各学院成立创业就业工作指导站。结合学校创业就业的目标和要求,创业就业工作指导站的职责如下:
    一、做好创业就业政策宣讲工作;
    二、做好专创融合,强化实践教学,有效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
    三、做好创业就业相关竞赛的项目选拨和培育工作;
    四、做好创业项目孵化和培育工作;
    五、做好创业导师培养联系工作;
    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
    七、做好创业就业典型案例宣传工作;
    八、做好学生创业就业指导工作,做好毕业生技能培训工作;
    九、做好学校要求的其他创业就业相关工作;
    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成立院长书记负责制创业就业领导小组,并设立创业就业工作指导站站长1名和导师若干名,确定人员名单。学校将定期对各学院创业就业工作指导站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分A等和B等,并根据考核结果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创业学院(就业处)
二○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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