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商学院2017年度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考核结果的公示

作者:学院办公室来源:时间:2018-01-27 16:32:26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相关考核办法,经校务会审定,现将温州商学院2017年度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

一、教学单位考核结果

1.根据《温州商学院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温商院行政〔201744号),经评定,各学院教学工作考核结果如下: 

教学单位

考核等级

金融学院

A

外语外贸学院

B

管理学院

A

会计学院

B

信息工程学院

C

艺术设计学院

B

基础教学部(单列)

B

创业学院教研室(单列)

B

2.根据《温州商学院科研工作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温商院行政〔201719号),经评定,科研工作考核结果如下:

教学单位

考核等级

金融学院

B

外语外贸学院

C

管理学院

B

会计学院

A

信息工程学院

B

艺术设计学院

A

基础教学部(单列)

B

3.根据《温州商学院基层党组织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党委〔20172号),经评定,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结果如下:

教学单位

考核等级

金融学院

A

外语外贸学院

B

管理学院

B

会计学院

A

信息工程学院

C

艺术设计学院

B

二、职能部门考核结果

  根据《温州商学院职能部门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温商院行政〔201717号),经校务会研究,职能部门考核结果如下:

部门名称

考核等级

学校办公室

B

发展规划处

B

人事处

A

教务处

B

科研处

B

学生处(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

A

招生就业处

B

财务处

B

资产管理处

C

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B

后勤管理处

B

保卫处

B

基建处

A

工会

B

团委

B

图书馆

B

实验实训中心

A

国际学院

B

创业学院

B

继续教育学院

A

 以上考核结果的公示时间为2018127日至2018129日。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校纪委反映公示单位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示联系部门:学校纪委 电话:86689588779588 86689055779055

 

                                       温州商学院办公室 
                                             201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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