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好2017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来源:时间:2017-12-26 14:23:03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好2017年下半年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的通知》(浙教工委办函〔201729号)精神,为更好地落实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在二级单位实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以下简称分析会)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分析会重点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和“清廉浙江”建设部署,结合今年我校各项中心工作,全面分析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

二、提高分析会质量

1.突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学校党委要牵头抓总,统筹安排,学校纪委积极配合。

2.强化问题导向,重点对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分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深刻排查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作风纪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风险点,班子成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分析,提出防范和整改的措施。认真研究本单位廉政风险点,针对本单位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研究制定化解风险的办法和措施,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

3.学校党委要全面推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并加强指导。

三、分析会的组织实施

    分析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和12月,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领导班子成员、纪检委员参加,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析会,加强指导。根据分析会内容,可以邀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师生代表列席会议。

    四、分析会的组织要求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结合自身工作和本单位要求,认真查找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会前准备。

    2.参加人员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认真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3.分析会结束后,应及时向学校纪委办公室(郑银生660009、王娜娅660225报送分析会专题报告(包括会议召开情况、排查出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措施等),邮箱:wzbcjw@wzbc.edu.cn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18112日之前上交。分析会召开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考核内容。

  

                                 中共温州商学院委员会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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