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商学院第二批安置房分配申请登记工作的通知

作者:温州商学院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来源:温州商学院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时间:2017-06-22 13:31:04

各位老师:
    为满足广大教职工的住房需求,学校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在原《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安置房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微调,最终形成《温州商学院第二批安置房分配方案》(附件一)。现启动7号楼安置房分配申请登记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房源信息
房源24套,其中A户型4套,面积142.83平方米;C户型5套,面积92.21平方米;D户型15套,面积44.615平方米。A、C、D户型见(附件二)。
    二、提交材料时间 
    2017年6月22日-27日
    三、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6月28日
    四、安置房分配申请登记表
    请填写并上交附件三:《温州商学院安置房分配申请表》及《温州商学院安置房分配房分情况登记表》(正反面打印)
    五、递交申请表时应附材料
    1、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职务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初次获得的学历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工龄证明一份;
    5、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在温州市区(鹿城、瓯海、龙湾)夫妻无房证明一份;
    7、2007年6月22日到2017年6月27日期间,科研、教学成果获校级(含校级)以上奖项的证书(文件)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奖项名称见《温州商学院安置房分配申请表》附表2;
    8、从事教育行业到2017年6月27日期间,获得的校级(含)以上的荣誉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荣誉名称见《温州商学院安置房分配申请表》附表2。
    9、上述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当场核对后,原件返还教职工本人。
    六、获得职称、职务、学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
    七、注意事项
    1、科研、教学成果获奖需经科研处、教务处审核盖章;
    2、双职工双方须各自填写表格,并上交相关材料;
    3、每位教职工均有申请两个户型的资格,预交房款以申请户型的最大面积为准;
    4、申请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请于2017年6月27日前交行政楼1-102室吕约芳(办电:86598890,短号:670829);
    5、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登记表的审查、评分排名,并将对选房名单、选房、交款等信息进行公示,之后办理入住相关手续。

附件一:温州商学院第二批安置房分配方案
附件二:7#-8#楼平面图
附件三:温州商学院安置房分配申请表
温州商学院住房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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