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来源:时间:2017-06-20 08:08:45

人事处学生处、各学院党总支:
    根据《温州商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附件1规定,现就2016-2017学年2学期我校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院负责学院评价30分填写《温州商学院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辅导员考核汇总表》(附件3中“学院评价”模块,平均分确定为24.00分
2.各部门负责模块分工考核占25分填写《温州商学院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辅导员考核汇总表》(附件3中“模块分工”模块,平均分确定为20.00分
3.学生处负责学生学生评价40分和学生处评价5分,填写《温州商学院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辅导员考核汇总表》(附件3中“学生评价”和“学生处评价”模块,学生评价学生需登录教务系统---网上选课---辅导员评价模块对辅导员进行评价。要求辅导员所带学生均需要参加评议。评议时间为:6月23日--6月26日12:00前。
4.各学院6月26日前完成《温州商学院2016-2017辅导员考核花名册
5.学工委辅导员考核中加减分项目的确定。
    以上各考核项目纸质材料各单位自行准备,并加盖公章,完成时间629日前,附件3电子材料发到184654449@qq.com,所有考核材料上交到学生处4-308B林晓影老师处,另外,各单位述职环节时间、地点均要短信或通知形式告知全体学生工作人员,便于大家交流学习。72日前学生处反馈考核结果到各学院,各学院负责将考核结果告知本人。

 附件1:温州商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附件2:温州商学院2016-2017-2辅导员考核花名册
 附件3:温州商学院2016-2017-2辅导员考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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