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学生处来源:时间:2017-06-19 15:56:39
一、考核内容
班主任工作考核以《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中的班主任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
二、组织实施
各学院成立考核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学院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学生处统筹协调和指导考核。
三、考核办法
1.对班主任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学生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考核工作。
2.班主任工作考核采用个人总结、学生评价和学院评价等方式进行。
3.学生评价学生需登录教务系统---网上选课---班主任评价模块对班主任进行评价。原则上评价的学生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50%,评价时间为6月19日-6月21日。
4.班主任考核分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班主任总数的20%。若班级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和严重违纪事件的,班主任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班主任根据考核要求进行工作总结,填写《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6月22日(星期四)前将《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上交学院考核小组。
2.学生评价:进入教务系统评分。
3.学院评价:考核小组根据学院评价考核办法进行。
4.公示:学院将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及考核等级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5.备案:6月29日(星期四)前学院将班主任工作考核汇总表送学生处备案。
五、在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基础上,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院级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工作,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考核称职以上的,按有关规定给班主任核算教师育人工作量。对于考核不称职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班主任,取消班主任任职资格,不予计算育人工作量,并扣发班主任津贴。
六、学院可以根据本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细则。
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
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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