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学院办公室来源:时间:2017-01-03 14:04:13
为全面总结我校2016年工作,决定开展温州商学院2016年度“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单位
全校各学院,各部门
二、评选要求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参选单位的标志性事件或组织开展的重大活动,事件应具有重大意义和较大影响力。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
参选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及汇总表(详见附件),于2017年1月6日(周五)16:00前将纸质签字版送至学校办公室王娜娅老师处(1-303),电子版发至邮箱:52535432@qq.com;
(二)初评
评选小组对申报事件进行初审,评选出20件左右大事以供候选;
(三)投票
在温州商学院微信公众平台开展投票评选活动,具体事宜详见官微通知;
(四)终评
学校领导结合事件内容、投票结果等进行讨论,选定温州商学院2016年度“十件大事”;
附件:1.温州商学院2016年度“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申报表
2.温州商学院2016年度“十件大事”评选活动汇总表
温州商学院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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