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学生处来源:时间:2016-12-08 11:00:00
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辅导员、班主任评优工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5-2016学年辅导员、班主任教师
二、参评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1、非处级干部辅导员学年考核需前50%(详见附件1),其他思政工作人员需部门推荐。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班主任工作考核成绩优秀。
三、评选名额
优秀辅导员评选名额为8名;
优秀班主任评选名额为10名,优秀班主任根据学院分配名额推荐(详见附件2)。
四、评选程序
1、申报
填写《温州商学院优秀辅导员申报表》(附件3)和《温州商学院优秀班主任申报表》(附件4)以现部门或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给学生处,电子材料发送学生处邮箱184654449@qq.com。截止于2016年12月19日。
2、评审:
①评审时间地点:时间:12月26日(星期一)14:00 地点:1-319
②评审方式:由评审团无记名投票,并公布选票结果。
③评审团组成:学校学工委成员。
3、公示: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审批: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附件1:2015-2016学年辅导员评优符合条件名单
附件2:2015-2016学年优秀班主任名额分配表
附件3:附件3:温州商学院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附件4:附件4:温州商学院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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