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学生处来源:时间:2016-12-08 16:14:06
1、各学院于12月22日前上交《温州商学院2016-2017-1辅导员考核花名册》(附件2);
2、各学院负责学院评价30分。填写《温州商学院2016-2017-1辅导员考核汇总表》(附件3)中“学院评价”模块,平均分确定为24.00分;
3、各部门负责模块分工考核占25分,填写《温州商学院2016-2017-1辅导员考核汇总表》(附件3)中“模块分工”模块,平均分确定为20.00分,
4、学生处负责学生处评价5分,填写《温州商学院2016-2017-1辅导员考核汇总表》(附件3)中“学生处评价”模块,
以上各考核项目纸质材料各单位自行准备,并加盖公章,完成时间1月4日前,附件3电子材料发到184654449@qq.com,所有考核材料上交到学生处4-308B林晓影老师处。1月11日前学生处反馈考核结果到各学院,各学院负责将考核结果告知本人。
附件1:温州商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附件2:温州商学院2016-2017-1辅导员考核花名册
附件3:温州商学院2016-2017-1辅导员考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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