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1学期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来源:时间:2016-12-08 16:14:06

    根据《温州商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附件1)规定,现就2016-2017学年1学期我校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于1222日前上交《温州商学院2016-2017-1辅导员考核花名册》(附件2);

2、各学院负责学院评价30分。填写《温州商学院2016-2017-1辅导员考核汇总表》(附件3)中“学院评价”模块,平均分确定为24.00分;

     3、各部门负责模块分工考核占25分,填写《温州商学院2016-2017-1辅导员考核汇总表》(附件3)中“模块分工”模块,平均分确定为20.00分,

     4、学生处负责学生处评价5分,填写《温州商学院2016-2017-1辅导员考核汇总表》(附件3)中“学生处评价”模块,

    以上各考核项目纸质材料各单位自行准备,并加盖公章,完成时间14日前,附件3电子材料发到184654449@qq.com,所有考核材料上交到学生处4-308B林晓影老师处111日前学生处反馈考核结果到各学院,各学院负责将考核结果告知本人。

   附件1:温州商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附件2:温州商学院2016-2017-1辅导员考核花名册
 
  附件3:温州商学院2016-2017-1辅导员考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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