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人才租赁住房补贴年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后勤管理处来源:后勤管理处时间:2016-09-26 10:31:56

    根据温州市住建委的要求,需要对2016年度申领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的教职工开展年审工作,请相关的老师及时上交材料。 
    一、年审需提供的材料:
    1.婚姻证明 (结婚证复印件、未婚的老师填写个人婚姻具结书(下载附件))
    2.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3.住房租赁备案证明(原备案证明仍在有效期内的可不提供) 
注:1.未婚证明(个人婚姻具结书)空白地方本人签字、按指纹。
    二、请相关老师于2016年9月30日星期五之前交至后勤管理处包启溟处(行政楼1-102、679681)
    三、名单、个人婚姻具结书参照附件

附件一:名单
附件二:婚姻具结书
       
                               温州商学院后勤管理处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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