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住建委的要求,需要对2016年度申领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的教职工开展年审工作,请相关的老师及时上交材料。
一、年审需提供的材料:
1.婚姻证明 (结婚证复印件、未婚的老师填写个人婚姻具结书(下载附件))
2.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3.住房租赁备案证明(原备案证明仍在有效期内的可不提供)
注:1.未婚证明(个人婚姻具结书)空白地方本人签字、按指纹。
二、请相关老师于2016年9月30日星期五之前交至后勤管理处包启溟处(行政楼1-102、679681)
三、名单、个人婚姻具结书参照附件
温州商学院后勤管理处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