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2014年申领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的教职工年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后勤管理处来源:后勤管理处时间:2015-11-04 10:43:53

    根据温州市住建委的要求,需要对2014年度申领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的教职工开展年审工作,请相关的老师及时上交材料。
    一、年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户籍证明(本人所在的户口本一整本复印件,集体户的老师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户口本不在温州的,提供扫描件或者拍照打印
       3.婚姻证明 (结婚证复印件、未婚的老师填写个人婚姻具结书(下载附件))
       4.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单位统一开)
       5.附汇总清单(交材料时单位统一填写)
  注: 1.未婚证明(个人婚姻具结书)空白地方本人签字、按指纹。
       2.汇总清单,同一户口本上的父母都要填写,已婚的配偶以及未婚子女,填写的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电子稿就可)
    二、请相关老师于2015年11月11日星期三之前交至后勤管理处董百慧处(1-102、777006、660082)
    三、名单、个人婚姻具结书参照附件

城市学院后勤管理处
2015/11/4
附件: 名单
       个人婚姻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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