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住建委的要求,需要对2014年度申领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的教职工开展年审工作,请相关的老师及时上交材料。
一、年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户籍证明(本人所在的户口本一整本复印件,集体户的老师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户口本不在温州的,提供扫描件或者拍照打印
3.婚姻证明 (结婚证复印件、未婚的老师填写个人婚姻具结书(下载附件))
4.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单位统一开)
5.附汇总清单(交材料时单位统一填写)
注: 1.未婚证明(个人婚姻具结书)空白地方本人签字、按指纹。
2.汇总清单,同一户口本上的父母都要填写,已婚的配偶以及未婚子女,填写的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电子稿就可)
二、请相关老师于2015年11月11日星期三之前交至后勤管理处董百慧处(1-102、777006、660082)
三、名单、个人婚姻具结书参照附件
城市学院后勤管理处
201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