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关于规范校园电动车管理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来源:学生处 保卫处时间:2016-12-15 07:58:33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创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在温州市交警部门“亮剑一号”行动的指导下,保卫处联合学生处对校内电动车车主做如下要求:

        一、截止12月26日进入校园的电动车必须持有《温州商学院电动车登记证》,无证禁止校内通行。 (电动车登记证申办流程http://www.wzbc.edu.cn/Art/Art_351/Art_351_8908.aspx
       二、发生如下情况禁止校内通行。
       1、禁止通行1天。
       1)违规停放;
       2)违法带人;
       3)逆向行驶;
       4)恶意鸣喇叭;
       5)出入校门车速限速5公时/小时。
    2、禁止通行3天。
   1)驾乘3人;
   2)违规冲岗;
   3、吊销《温州商学院电动车登记证》
    1)不服从学校电动车管理规定
    2)多次违反电动车管理规定
    3)酒后驾车
    请各学院教育引导学生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保卫处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强行冲岗、对杭检查、出口伤人,如有上述违纪行为者,按《温州商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中相关条款予以处理,对因违规停车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学生处  保卫处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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