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团委来源:时间:2017-02-24 08:30:02
为了规范学生干部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经校团委、学生会研究,决定开展学生干部学期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自我认识,自我弥补,自我提升。
二、考核对象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在职的:校级学生组织、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干事及以上学生干部;各学生社团干事及以上学生干部。担任以上职务不超过两个月的学生干部不参加考核。
三、考核内容
根据所担任的职务职责,对被考核者在德、能、勤、绩(工作成绩和学习成绩)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分为理论学习、工作态度、出勤情况、组织纪律、团结合作、履行职责能力、创新能力、工作质量、工作成绩、学习成绩等10项内容。
四、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以校团委、校学生会、各学院团委学生会为单位进行,采用个人自评、小组考评和校团委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按照《温州商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考核规定进行,考核结果分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控制在被考核学生干部数的20%以内,其余等级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决定。
有下列情况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按时完成各项指定任务;
2.参加会议、值班等日常活动无故迟到、缺席达二次(含二次)以上;
3.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
4.在考勤、考核中,弄虚作假者;
5.违反团发〔2008〕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团学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
6.违反党委〔2010〕16号文件:《关于加强温州商学院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管理的补充规定》;
另外本学期专业课考试出现不及格的,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
五、考核程序
各考核单位到校团委网站下载《温州商学院学生干部学期工作考核表》;由学生干部本人进行小结、自评,并填写《考核表》;在自评的基础上,考核小组召开民主评议会,对学生干部的德、能、勤、绩等四方面进行全面考评,并写出综合评语及评定等级;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最后报至校团委审核备案。
六、组织领导
校团委成立学生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团委、各单位考核小组组长组成。各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小组,由团委书记担任组长,组织团委委员、学生会委员、各级学生干部代表和同学代表成立考核小组(9-13人的单数)进行考评。
各级组织要认真做好相关考核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对部门人员进行考核。
七、具体安排
请各考核单位于2月27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文本版(一式一份,连页打印不得跳页,附上学期成绩单,工作证复印件)交至温州商学院团委办公室2-212,电子版于2月26日(周日)晚18:00前发至wzbctwzzb@163.com。
(另:校级考核表由上学期校级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院级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填写;学院级考核表由校级学生组织干事及以上所有人员、学院学生组织干事及以上所有人员填写)
共青团温州商学院委员会
温州商学院学生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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