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团委来源:时间:2016-12-08 16:32:39
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班级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群团会议精神,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经管理学院团委申请,校团委研究,决定同意将管理学院列为我校学生组织改革试点单位,在该学院开展学生组织改革试点工作,并提出如下要求:
1、管理学院下辖的团委、学生会、红色先锋服务团、班级指导员团等四个学生组织进行组织机构合并整合为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合并方案报校团委审核通过。
2、管理学院原各学生组织需严格按照《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学生组织部门机构调整方案》执行,试行截止日为2017年7月。
3、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优先考虑大三年级为止,大四学生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聘任,需提前报校团委审批发文。
4、改革后院级学生组织大一为干事,大二为部长(副部长),大三为主席团成员。
5、加强学生干部队伍与作风建设,加强学生干部日常督导与教育管理工作,对作风不正,造成恶劣影响的劝退处理。
为了进一步鼓励管理学院学生组织积极性,将列为试点单位后,校团委提供以下政策:
1、试点期内学生规模不受《学生手册》关于学生队伍编制影响,2017年10月份,学生组织规模从原规定的在院人数8%,调整到10%。
2、试点单位学生组织招新工作可优先校级学生组织开展招聘,但招新方案须报校团委审批通过。
3、试点期间学生干部评奖评优政策倾斜,整体上浮20%,提高试点单位工作积极性。
4、试点单位的院学生会主席兼任校学生会副主席,院团委学生副书记兼任校团委书记助理(学生)。
共青团温州商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温州商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8日印发 |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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