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满足学生暑假留校住宿的需要,根据学校《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暑假前后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2017年暑假学生留校住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留校住宿时间:2016年7月3日-7月31日。
学生暑假留校住宿一般安排在7月份,无特殊原因8月和9月份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
二、暑期留校住宿地点
1.原住宿在A、D、E区的学生经审批后由温大后勤集团统一安排在D或E区集中住宿。
2.原住宿在F区的学生经审批后安排在F区原寝室住宿。
三、暑假留校住宿申请条件
1.参加学校和二级学院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2.参加学校和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竞赛集训、教学计划内实习实践等;
3.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留校住宿的(申请时要写明具体理由)。
四、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办法
1.学校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组织的实习实践团队和集训团队需要暑期留宿的,由组织单位统一填写《温州商学院2017年暑期留宿(团队)申请表》,由负责人(带队老师)签字后于6月27日前报送给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此申请表纸质材料交至F2-107室,电子稿发送到 150253627@qq.com,联系人:阮芳芳(693992)。
2.个人原因申请暑期留宿的同学,由申请人填写《温州商学院2017年暑期留宿(个人)申请表》和《暑假留校住宿(个人)承诺书》(两份材料正反面打印),征得家长同意签字后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批。二级学院在6月27日前将个人原因留宿学生的申请表(纸质版)和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报送给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
3.二级学院对个人原因申请留宿的学生要从严审批,仔细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当面复核学生留宿原因并直接和家长电话沟通确认。
五、暑假留校住宿入住手续
1.由温大后勤集团统一安排D、E区住宿的学生,在6月29日-7月2日凭学生证到相应宿舍区的宿管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
办理入住手续时,需要缴纳钥匙押金10元,凭押金单领取钥匙(退宿时收回钥匙并退还押金);按申请入住天数缴纳水电费(没空调的寝室按每人每天2元收取水电费;有空调的寝室按每人每天6元收取水电费,并缴纳空调遥控器押金100元/个)。同学要妥善保管钥匙押金单、遥控器押金收据及水电费收据。
注:团队留校住宿的同学由负责人收齐学生证后到相应宿舍区的宿管办统一办理缴费入住手续,确保团队集中整体住宿。
2.安排F区原寝室住宿的学生,在6月29日-7月2日期间到本宿舍楼值班台确认留宿,以便暑期门禁及水电的正常使用及管理。暑期水电费计入寝室水电表,由留宿学生自行与本寝室成员协商结算。留校住宿同学要确保本寝室其他同学的财产安全,禁止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寝室。
3. 学生缴费入住前,请事先确认好留宿日期,中途提前退宿的学生,已缴纳的水电费原则上不予退还。
六、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
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要求,各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要指定人员负责做好各自留校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指定人员名单在6月27日前报送给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
2、暑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后勤宿管部门的住宿安排和管理;按时回宿舍就寝,每天早晚都要刷一次门禁;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如电脑);严禁使用违规电器、私拉电线,不得有使用明火和人走不断电等现象;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异性。留校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七、其他
1.温大后勤集团宿管公司暑假值班:
上班时间:9:00-11:30、14:00-16:30
值班地点: E区E4-101室(电话86680625)
2.温州商学院后勤管理处暑假值班:
值班地点:F区后勤服务大厅(电话17357709328)
3、温州商学院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暑假值班:
值班地点:F区F2-107室(电话18057775861)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
后 勤 管 理 处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