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的通知》(党委〔2010〕9号)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评优辅导员、评优班主任工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4-2015学年思政工作队伍的全体教师
二、参评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1、思政工作岗工作一年及以上(截止2015年7月);
2、辅导员岗在2014-2015学年系统考核在前50%(详见附件1);
3、原学工部(团委)岗在2014-2015学年系统考核在前50%(详见附件1);
4、2014-2015学年思政工作队伍的副部级以上岗位的教师。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2014-2015学年学院在岗班主任;
2、班主任工作考核成绩优秀。
三、评选名额
1、优秀辅导员评选名额为6名;
2、优秀班主任评选名额为10名,优秀班主任根据分院分配名额推荐(详见附件2)。
四、评选程序
1、申报
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优秀辅导员申报表》(附件3)和《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优秀班主任申报表》(附件4)以现部门或分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给学生处,电子材料发送学生处邮箱
164776749@qq.com。截止于2016年1月4日。
2、评审:
①评审时间地点:时间:12月30日(星期三)13:00 地点:1-319
②评审方式: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介绍均3分钟/人,由评审团无记名投票,并公布选票结果。
③评审团组成:学院学工委成员。
3、公示: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4、审批: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审批。
附件:
1、
附件1:2014-2015学年思政队伍考核名单(部分)2、
附件2:2014-2015学年优秀班主任名额分配表3、
附件3: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优秀辅导员申报表4、
附件4: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优秀班主任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