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各级宣传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通讯社来源:院办公室新闻宣传中心、学生通讯社时间:2015-09-16 17:36:11

学生通讯社、各分院部门宣传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新闻宣传工作,加强我院学生宣传队伍建设,激发宣传组织学生干部参与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院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经学院党委同意,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新闻中心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宣传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9月20日 
二、 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新闻中心与学生通讯社联合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各分院部门的宣传组织负责人负责信息收集、审议和评选。
三、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学生通讯社各职能部门、各分院部门的宣传组织。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学生通讯社各职能部门、各分院部门的宣传组织的学生干部。
四、评选条件
    1、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A:学生通讯社:部门内部人员分工明确,信息传达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成果显著。
    B:各分院部门的宣传组织:宣传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工作成绩突出,配合学生通讯社开展相关工作。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思想品德好,在学院各级媒体上发表的稿件数量多、质量高;积极参加学院学生通讯社及各个分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名额分配:
    1、先进集体评选名额:所在宣传组织部门总数的40%。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所在宣传组织工作人员的40%。
六、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宣传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本方案的落实,保障评选活动取得成效。
    2、请符合条件的先进个人与集体于2015年9月20日前上交报名表至8B103办公室。
    3、联系人
    教师联系人:叶小西13780197363/0577-86599987
    学生联系人:马陟昶13989727853。
    希望学院各级宣传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次评选的组织推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办公室新闻宣传中心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通讯社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一: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宣传组织先进集体申报登记表
附件二: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各级宣传组织先进集体汇总表
附件三: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宣传组织先进个人申报登记表
附件四: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各级宣传组织先进个人汇总表
附件五: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各级宣传组织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表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