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人才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后勤管理处来源:后勤管理处时间:2017-04-06 15:04:17

    根据温州市住建委的文件,现开展2017年度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工作,请申报的老师及时上交材料。
    一、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 《温州市区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2. 学历证书或人才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国<境>外学历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国内学历请提供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在省外取得副高职称的,请提供发证地证明材料);
     3. 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完整,含首页地址栏)
     5、本人、配偶、同户口父母、未婚子女身份证明(复印件)(未婚子女无身份证的,以户口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为准);
     6、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或离异的填写个人婚姻状况具结书)
     注:1.未婚证明(个人婚姻具结书)空白地方本人签字、按指纹。
2.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单位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或单位公章。
    二、请申请的老师于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之前交至后勤管理处包启溟处(F区2号楼113、679681)
    三、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个人婚姻具结书、温州市区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参照附件


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
个人婚姻具结书
温州市区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管理暂行办法

后勤管理处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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