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分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管理,防范各类安全隐患,维护好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温州大学保卫处经决定对全校师生员工的电动车信息集中入库采集,统一办理电动车登记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全院师生
二、办理时间:2015年12月2日—12月30日。
三、办理程序:
(一)采集电动车信息,教职员工电动车信息由各单位采集,学生电动车信息由各学区按年级、班级采集(研究生、独立学院由各学院采集);
(二)车主需填写《温州大学电动车信息登记表》(下载附件),各单位填写信息汇总表,并报送相关部门,学院保卫科统一报送学校保卫处;
学 生:各分院于12月8日前将登记表和信息汇总表(需负责人签字盖章)集中报送学生处4-509办公室 ,信息汇总表发送邮箱:240384596@qq.com (联系人:潘光燕:665259);
教职工:按照分院/部门为单位报送到学院后勤管理处保卫科(1-105),信息汇总表发送邮箱503496180@qq.com ;(联系人:李世刚665989);
(三)保卫处根据电动车信息登记表制作校园电动车登记证;
(四)12月19日起,教职工、学生个人凭借身份证、购车发票、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证,到学院保卫科门岗办理处领取电动车登记证,并黏贴在车头醒目位置(联系人:李世刚665989);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收集信息时,车主必须出示身份证、购车发票和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证,没有证件不予登记;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办公室、学生处、后勤管理处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