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颁发的关于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委于9月初召开浙江省高校体质健康测试动员会,要求各高校尽快落实通知的各项具体工作。现将我院开展《标准》测试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测试内容及测试标准
1.测试内容:室内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室外项目(立定跳远、50米跑、引体向上(男)、1000米跑(男)、仰卧起坐(女)、800米跑(女));
2.《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详情见附件1);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1.学生体质测试时间安排根据我院学生课程安排实际情况(详情见附件2、附件3)
2.学生体质测试地点安排如下:
室内项目:8号楼101B
室外项目:南校操场
备注:15级在校学生体质测试室外项目在体育课上课期间随堂测验,室内项目根据体质测试时间安排表统一安排测试。12-14级在校学生所有项目根据体质测试时间安排表统一安排测试。
三、测试要求
必须由参加测试的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和身份证进行测试,如发现冒名顶替测试者,当年体测成绩给予不合格(没有补测资格),并上报至教务处按作弊处理。
四、免测及缓测
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详情见附件3)
备注:所开医疗证明的医院需为县级或县级以上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即将大范围开展,希望能得到广大师生的理解和支持,以及各分院的大力配合协作,从而圆满完成本次《标准》测试工作。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