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新闻中心来源:时间:2021-04-20 08:25:00
各学院:
根据我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评价制度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我校定于2021年4月20日正式启动对2020届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网络调查,5月6日开始启动对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的网络调查。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是省教育厅委托我院开展的一项常规性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将作为我校办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相应责任,及时协助做好学院2018届、2020届本专科毕业生的调查工作。
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各学院在调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指使或组织无关人员网上作答,弄虚作假。学生事务部将对调查结果进行核对、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作出严肃处理。
三、努力提高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上网答题率
请各学院积极配合做好本次调查工作,确保本校2020届本专科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调查作答率不低于80%,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作答率不低于60%。为确保调查的公信力和作答率,让毕业生对该项调查工作有更充分的了解,请各学院熟知《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的公告》和《问卷答题操作手册》的操作步骤,并已将公告发布在温州商学院就业信息网上。调查时间为2个月。各学院均需指定专人负责查询、监控本院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作答情况。在调查工作正式实施半个月后,有关人员可在网上(??????span>
四、积极做好沟通服务工作
自2021年4月20日开始,浙江省评估院院将分批向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发送邀请短信和邮件,毕业生或用人单位也可以直接登录《浙江省教育厅毕业生跟踪调查》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入调查系统作答。如毕业生手机号码已变更可采用QQ验证;如手机与QQ均已变更则请其在网站调查系统上申请更改手机号码,经评估院确认“人号”一致后,毕业生再凭短信验证码进入网站调查系统作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 军
联系方式:0577-86689399
浙江省教育评估院技术咨询电话:0571-81060091
附:
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的公告
为全面了解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改革,浙江省教育厅委托我院每年开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工作。调查工作主要通过在线问卷调查方式进行。
经研究,将于2021年4月20日正式启动对2020届毕业生(含研究生)及用人单位的网络调查,5月6日开始启动对2018届毕业生毕业三年后的网络调查,网络调查将延续2个月左右。请各位同学在各自的电子邮箱中收取邀请信并通过问卷链接及时登陆,在线填写调查问卷,认真作答并提交。
如有个别毕业生未收到调查邀请信,请其通过网页??????span>
附件:
浙教试院[2021]33号关于做好2018届和2020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pdf 学生事务部
2021年4月20日
下一篇:
关于2021年劳动节放假相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