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新闻中心来源:时间:2026-07-07 18:00:00

7月7日下午,我校第二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南校区博雅厅召开。全校8个代表团、209名教职工代表参会,集中讨论《温州商学院章程(修订)草案》,全体校领导出席会议。
大会由校党委副书记唐若主持,参会代表人数符合法定参会比例,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上,校党委副书记赵桂芳就《温州商学院章程(修订)草案》作专项说明,详细介绍了本次章程修订的政策依据、时代背景、修订思路及核心修改内容。

校党委书记周湘浙出席会议并作题为《坚持自主自律自强的办学精神,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的讲话。
周湘浙指出,《章程》是高校依法办学、依规治校、履行教育公共职能的根本性制度文件,是学校完善内部治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根本依据。高校作为独立法人开展办学治校各项工作,必须以章程为根本遵循。本次章程修订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这一核心根本,构建学校党委政治把关、理事会依法决策、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按照章程执行、师生员工民主监督的内部治理体系。学校依规充分落实办学自主权,才能发挥差异化、特色化办学优势,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充分激活办学内生发展活力。

关于办学自律,周湘浙强调,学校在享有办学自主权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循教育发展规律,自觉遵守章程及各项教育法律法规。要主动将外部法治监管要求转化为内部常态化治理准则,持续推进依法依规办学,从严抓实教育教学质量管控,压紧压实办学治校主体责任,不断规范校内办学秩序、涵养优良育人生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明确要求高校构建自主、自觉、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这也对学校办学自律、自立发展提出了硬性要求。
关于办学自强,周湘浙表示,自强核心是强化学校内生发展动力、提升办学发展站位。学校要始终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平安发展的核心发展路径。面对生源收缩、行业竞争加剧的新形势,学校唯有以实力立身、以质量立足,牢牢锚定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实人才培养核心工作,通过构建卓越育人体系,筑牢办学自强、追求卓越的发展根基。
本次章程修订,高度契合学校自主、自律、自强的办学精神,是学校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优化内部治理、推动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学校长远稳健发展筑牢坚实制度保障。
(新闻中心 2026年7月7日)
上一篇:
没有了下一篇:
我校召开二级党组织负责人专题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