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新闻中心时间:2023-12-20 08:49:52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关键一年。为充分展示这一年我校取得的办学成效,激励广大师生弘扬“崇德守规 实干争先”评建精神,深入践行“最优服务学生”办学理念,凝心聚力打造“商科教育高地”,创建“学商科,来温商”教育品牌,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杆民办大学,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围绕合格评估、创业教育、海外升学、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主题,在党的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群团工作、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果或有开创性的大事。
二、参评条件
2023年校内发生的重要事件,原则上应已通过学校官网官微等平台报道。事件需具有重要性、 创新性和深刻影响力,对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有着突出贡献或指导意义。
三、参评办法和程序
1.各学院/部门推荐,每个单位所推荐的大事不超过3条。
2.初选。新闻中心负责汇总各单位推荐的大事,并牵头有关部门初选出20件候选大事。
3.公开投票。20件候选大事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投票,投票情况将作为评选结果的重要参考依据。
4.学校审定。学校根据媒体影响力、师生关注度、投票情况等确定十件大事,在官网官微平台上发布。
四、推荐须知
1.推荐单位须填写推荐事项的主要内容,200字左右,配上照片原图,并附新闻网址链接;
2.电子版请发以下邮箱地址:664889507@qq.com;纸质版上交博爱楼303办公室;
3.推荐时间截至2023年12月21日。
联系人:高老师 13819701901/661901。
(新闻中心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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