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专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 时间:2017-01-10 10:17:52 浏览:各学院:
毕业实习是整个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是检验学生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为了切实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根据《温州商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温商院学[ 2017 ] 行政6号)文件规定,学院对2017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工作做了统一部署和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对象:2017届全院专科毕业班学生。
二、毕业实习时间: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寒假至第二学期第13周。
三、毕业实习进程安排:
周次 | 时间 | 内容及要求 | |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 第18周以前 | 2016年1月15日前 | 1、各学院根据《温州商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温商院学[ 2017 ] 行政6号)文件,结合各专业特点,修订毕业实习手册中的毕业实习任务计划书,并做好毕业介绍信的印发工作。 2、各学院成立2017届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做好实习动员工作,确定校内指导教师。2017年1月13日前将专科毕业实习学生与指导教师的安排表发回教务处统一导入MOODLE系统。 3、学院教务办老师在MOODLE平台上按照教务处规定的实习时间通知学生上平台进行操作。 |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 第1周 --- 第2周 | 3月1日 --- 3月10日 | 1、学生落实实习单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毕业实习回执单,由各学院院办汇总备案。 |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 寒 假 --- 第7周 | 1月16日 --- 4月7日 | 1、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上平台填写毕业实习手册。 2、指导教师每周与学生联系至少1次。 3、学院组织教师对实习点进行检查。 |
第8周 | 4月10日 ---4月14日 | 1、上网撰写毕业实习中期报告,指导教师需要在网上进行审阅、评分。 | |
第9周 --- 第11周 | 4月17日 --- 5月5日 | 1、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提出的建议进行下阶段实习。 2、上网撰写毕业实习总结。 3、实习单位指导师评价意见,填写实习单位反馈表。 | |
第12周 | 5月8日 --- 5月12日 | 1、学生返校,上交实习单位反馈表。 | |
第13周 | 5月15日 ---5月19日 | 1、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学院实习工作总结。 |
四、加强毕业实习的过程管理
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开展毕业实习的前期动员、中期检查和后期总结工作,了解学生毕业实习的进展情况和教师的指导情况,对存在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保证毕业实习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五、成绩考核
毕业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评价(30%)、指导教师评价(40%,含中期报告)、实习总结(30%)三部分组成。
指导教师评价根据学生是否按时完成毕业实习各阶段所要求的工作;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工作态度及遵守纪律情况以及学生实习日志、中期报告撰写情况进行打分。
实习单位评价由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给出学生在单位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
实习总结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提交的实习总结撰写情况进行打分。
指导教师评价、实习单位评价以及实习总结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打分。
教务处
二00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