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学院教学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信息员7 来源: 时间:2018-01-11 17:37:35 浏览: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温州商学院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温商院行政〔2017〕44号)2017年学院教学工作考核将于1月中、下旬举行,为了做好本学年的教学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温商院行政〔2017〕44号。
二、考核对象
所有承担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各学院及部门。
1.全院教学单位:金融学院、外语外贸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2.单列考核部门:基础教学部、创业学院。
三、考核原则
(1)学院教学工作的考核评价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过程和效果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实效性与导向性相结合的方法,逐步推进学校教学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在指标选择上尽量使用社会第三方评价指标、教育等主管部门或政府研究机构等正式公布的客观指标,并强调数据支撑。
(2)为便于比较,在对指标赋分时尽量采用生均和师均数据。
(3)以所有学院的最高值计满分作为参照,其他学院与之相比较取分。
四、考核内容
学院教学工作考核主要针对各学院的本专科教学,考核指标类型主要分为基础性指标、竞争性指标以及奖励性指标,其中基础性指标不计分值,竞争性指标计90分,奖励性指标计10分。考核评价指标的具体内容包括教学保障、教学管理、专业与课程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和附加项目等指标及若干考核点。
五、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教学工作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组成。教学工作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考核的具体实施。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收集各学院日常教学工作的状态数据和材料,组织各种专项教学检查,整理和汇总各种考核资料等工作。
六、考核程序与方法
(1)各学院对照考核指标体系中的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1月22日(周一)签字盖章纸质版交至教务处1-205办公室(余莉娜,650100),电子版发至邮箱yln@wzbc.edu.cn。
同时,各学院提供基础性教学建设性指标、学院特殊教学贡献的自评说明及相关支撑材料,1月15日(周一)签字盖章纸质版交至教务处1-205办公室(余莉娜,650100),电子版发至邮箱yln@wzbc.edu.cn。
教务处及各赋分职能部门依据平时考核的结果及有关数据对各学院自评报告进行数据复核、汇总统计、排名计分。1月17日(周三)公布考核指标体系各项分数及排名,三天公示期间可向教务处查询原始数据。
(2)学校召开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会议,听取教务处关于定量部分的计分情况及各学院的自评汇报,汇报时间暂定1月25日(周四)下午,地点1号楼319会议室。
(3)教学工作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各学院的自评汇报、教务处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及所取得的教学工作标志性成果,对考核指标体系中应由考核领导小组赋分的相关指标进行考核评分。
(4)汇总考核总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考核等级。
七、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各学院的考核结果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序,评出A、B、C三个等级,其中A占25%,B占60%以上,C不超过15%。
八、其它说明
1.2017年学院(部门)教学工作考核数据统计时间为2017年 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
2.本年度教学论文统计为正式发表的论文与正式结题的教研项目。
3.各学院(部门)要节俭准备考核材料,材料准备能说明问题即可。
4.本年度传媒学院与管理学院合在一起考核。
教务处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