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温州商学院国际学院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03-20 20:59:38 浏览: 各班级团支部: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国际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各团支部、班委委员,积极参加各类活动、热心社会工作并在某一方面取得成绩的学生。
二、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种活动,本学期内无不及格课程。
三、评选要求
1、评选表彰活动在各班班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积极分子”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学生班级的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
2、推荐表及材料,并由推荐班级统一于2018年3月23日下午13:00前交国际学院团委办公室(3-413)(“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需上交文本和电子版,电子版请于3月23日晚18:00前发至360108889@qq.com)。另外,要求所有拟推干部上交上学期的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院团委印章)。
四、相关说明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奖学金评定中,各类加分项如下所示:
获得优秀团、学干部称号加分标准:
校级奖项与学院级奖项不可重名;其中同一奖项校、院级不可重复加
分。 评选表彰“优秀团学干部”活动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
各学院团委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按照评选标准,严
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实事求是,不搞人为“拔高”,努力 做到公正、公
平。注:各级工作积极分子人数不得低于各级评优总名额的20%。
分。 评选表彰“优秀团学干部”活动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
各学院团委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按照评选标准,严
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实事求是,不搞人为“拔高”,努力 做到公正、公
平。注:各级工作积极分子人数不得低于各级评优总名额的20%。
联系人: 伍老师 0577—86690582
附件下载:分院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