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寒假前后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校办公室来源:学校办公室时间:2018-01-23 08:39:04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院2017/2018学年校历表,本学期定于2018年1月28日结束,1月29日至3月3日为寒假时间,为了切实做好2018年寒假前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工作
    1.2018年1月22日至1月28日为期末考试时间,请相关部门、学院做好考务工作。1月27日、28日(双休日)全校管理人员(含行政管理、思政管理、教辅管理、工勤等管理岗,下同)上班处理期末工作。
    任课教师要做好阅卷工作,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认真填写《考试分析报告》,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成绩录入系统,并按要求将纸质文档送交学院办公室,学院汇总统一报教务处。
    2.各部门、学院要及时做好2017年度工作总结,研究部署好2018年度工作,文字材料于2018年1月25日前交至学校办公室王娜娅处(660225),电子版请发送到学校办公室邮箱:
52535432@qq.com
    3.各学院、部门团拜会(以工会小组为单位)自行组织,具体事项与工会协商确定。
    4.做好各项评选工作。
    5.创业学院(就业处)、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动员广大毕业生利用假期参加各类人才招聘会,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尽早达成就业意向。
    6.创业学院(就业处)做好创业园寒假期间上班项目团队的登记工作,报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备案。
    7.团委做好寒假社会实践(新青年下乡)工作的组织和安全教育工作。
    8.各学院、部门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特别要对学生公寓和实验室的用电、用水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务必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报后勤管理处。寒假期间继续运行的实验室,要落实责任人并报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备案。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途中的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处、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和各学院联合要做好留校过年学生的登记工作,并协调安排好他们的学习生活。
    9.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白天干部值班,保卫处负责安排加强夜间巡逻和值班。
    二、寒假期间工作
    1.1月29日至3月3日为寒假时间,学校管理人员每周一上午到校处理有关行政事务。
    2.教师、行政人员要分别做好下学期教学、行政准备工作;学生要利用寒假,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3.有关部门要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干部白天值班,夜间值班和巡逻由保卫处负责;各学院、部门的重要场所要有切实的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
    4.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要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统计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应的慰问和管理工作。
    5.后勤管理处要做好学校基础设施的检修工作;安排人员对校区、园区卫生进行清扫保洁。
    6.基建办要做好在建项目的统筹及监督工作,并做好工地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7.各学院、部门要切实加强寒假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个严禁”要求,严格执行省委和省纪委关于“酒局”、“牌局”问题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新学期开学工作
    1.3月4日(周日)全校管理人员开始办公。
    2.3月4日(周日)学生报到注册、班务活动;3月5日(周一)正式上课。
    3.补(缓)考暂定于补(缓)考暂定于2018年3月7日(周三)下午。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全体师生要本着节俭的精神,过一个安定、祥和、文明的节日。
    以上通知,请各学院、部门传达到全体师生并遵照执行。
 
学校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