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首届“温商好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中共温州商学院委员会来源:中共温州商学院委员会时间:2017-12-06 13:36:10

各学院、各部门: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师生和校友中树立一批可亲、可 敬、可信、可学的“温商好人”,让师生和校友感受到“好人在身边”氛围,广泛宣传师生和校友中涌现出的众多“温商好人”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和校友继承和弘扬“雷锋精神”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在校师生和校友中开展首届“温商好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旨在动员广大师生和校友,在熟悉的人群中推荐身边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广泛宣传、弘扬正气,挖掘典型、宣传典型,推动学校形成学习先进、热爱集体、崇尚荣誉、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二、评选类别:
    评选活动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互帮互助”六个类别。上述六个类别的共性标准是:遵纪守法、事迹感人、表现突出、师生认可。
    三、评选奖项:
    评选出十位“温商好人”获得者,将予以表彰与物资奖励。
    四、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
    五、评选范围:
    1、教职工层面:由校党委宣传部、校工会负责。各单位、各工会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人选的推荐、接收、审核和上报工作,报校党委宣传部、校工会。
    2、学生层面:由校团委负责。各学院团委负责本学院人选的推荐、接收、审核和上报工作,报校团委。
    3、校友层面:由校友办负责。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校友人选的推荐、接收、审核和上报工作,报校友办。
    六、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温商好人”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和校友的积极性,真正把身边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宣传出去。
    2、严格把关: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先进事迹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人选事迹准确可靠,真实感人。要把这项工作与近年来“评模”、“评优”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将此项活动作为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的有效载体,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七、评选安排:
    1、宣传发动和报名阶段(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20日)
    2、评审阶段和事迹宣传阶段(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30日)
    3、表彰阶段(2018年1月中旬)
    八、联系方式:
    各学院、部门推荐或者自荐个人须填写推荐表,主要事迹简介500字以内,另附2000字以上事迹材料。于12月20日前,按类别填写“温商好人”候选人推荐表报送校团委,采用纸质与电子版方式提交。联系人:谷若瑾 0577-86595960;18358782882 邮箱:tw@wzbc.edu.cn

    附件:温州商学院“温商好人”推荐表

中共温州商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