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商学院2016年度宣传组织“优秀指导老师”、“优秀学生通讯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校办新闻中心来源:校办新闻中心时间:2017-03-06 09:50:30

各学院,各部门:
    为表扬和鼓励在校园文化传播和宣传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记者与优秀指导老师,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我校新闻报道工作,加强宣传工作队伍建设,决定举行2016年度“优秀学生通讯员”、“优秀指导老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优秀指导老师”评选范围:学校各级学生宣传组织(含各类刊物编委会)的指导老师;
    “优秀学生通讯员”评选范围:学校各级学生宣传组织学生通讯员(含文字记者与摄影记者、含各类刊物编委会学生);
    参评材料范围:所递交的材料中新闻作品应发生在各学院、部门,并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期间公开刊发在校内外各级媒体上。
    评选申请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10日。。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新闻事业,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积极采写校内外新闻,并在各媒体刊发稿件数量多、质量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
    2、积极对外宣传学院各项改革和建设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在对外宣传报道方面成绩突出;
    3、思想品德高尚,个人修养较高;
    五、活动要求:
    (一)请各单位充分认识温州商学院“优秀指导老师”、“优秀学生通讯员”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保障评选活动取得成效。
    (二)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优秀学生通讯员”各部门、各学院推荐人数一般为1-3人;“优秀指导老师”各部门、各学院推荐人数一般为1-2人
    (三)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附后),推荐表及事迹材料请于3月10日前送至学校办公室新闻宣传中心(1-306)。联系人:叶林节 电话:0577-86599987。
    希望各学院、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次评选的组织和推选工作。


附件一:附件一:温州商学院学生宣传组织“优秀指导老师”申请表
附件二:附件二:温州商学院学生宣传组织“优秀学生通讯员”申请表


温州商学院办公室新闻中心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