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毕业生图像采集的通知

作者:信息员10来源:时间:2017-10-19 09:20:48

 各学院、各2018届毕业班同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规定。由新华通讯社所属中国图片社负责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为做好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拍摄时间及地点安排:(具体安排请见附件)
1、拍摄时间:20171029日上午
2、拍摄地点:2号楼2-110、2-112、2-117.
二、拍摄要求及注意事项:
1、拍照期间毕业班学生一律不得请假或无故离校,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各学院要提前几天通知学生,务必按时返校。各班班长须联系好同学按时拍照,不能遗漏。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拍摄的学生,学校不再安排补拍,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各班班长要维持本班拍照秩序,保持现场安静,并协助拍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工作。
3、为保证图像质量,请各位同学不要穿与肤色相近的黄色、淡绿色及与背景相近的浅蓝色上衣;头发不遮挡眉毛及耳朵,不戴镜片反光较重的眼镜;不佩戴项坠、耳坠等饰品。
三、拍摄进程及安排:
1、各学院负责人按规定拍摄时间提前30分钟组织本学院学生到候拍室集合,全班学生到齐集合后,各学院负责人应及时与拍摄工作人员联系,组织学生核对信息并按学号顺序列队进场拍摄
2、每位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对自己的图像进行校对,具体校对时间及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四、有关补(散)拍注意事项
  因故不能参加统一采集的的学生可以到其它高校或到新华社浙江分社进行散拍。新华社浙江分社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499号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武林门体育场路497-3号新华社浙江分社(公交:28、11、92、49、1、10路均可到达)。
散拍单填写内容(自带2B铅笔和签字笔):
院校代码和院校名称:13637 温州商学院
学历类别:普通本科或普通专科
所在校别:普通高校
照片邮寄地址:温州高教园区温州商学院教务处1-211,邮编:325035;收件人:陈晓辉(若由本人收件,请在收到照片后交教务处1-211)
五、注意事项
  无图片信息的学生原则上不予以制作学历证书和学历电子注册,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准时到场。
毕业生拍照安排表


温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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